山东大学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专业如下:
专业组别 | 包含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1组 | 社会学类 | 10 | 无 |
公共管理类(青岛校区) | 10 | 无 | |
法学类(青岛校区) | 10 | 无 | |
新闻传播学类 | 10 | 无 | |
汉语国际教育 | 10 | 无 | |
工商管理类 | 10 | 无 | |
日语 | 10 | 无 | |
俄语(俄英双语) | 10 | 无 | |
朝鲜语(朝英双语) | 10 | 无 | |
2组 | 材料类 | 20 | 物理 |
机械类 | 20 | 物理 | |
自动化类 | 20 | 物理 | |
能源动力类 | 10 | 物理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物理 | |
土木类 | 20 | 物理 | |
计算机类(软件数媒与大数据方向) | 15 | 物理 | |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与电路集成方向) | 10 | 物理 | |
网络空间安全(青岛校区) | 10 | 物理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青岛校区) | 10 | 物理/化学/生物 | |
预防医学(五年制) | 10 | 物理/化学/生物 | |
药学类 | 10 | 物理/化学/生物 | |
3组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5 | 思想政治 |
4组 | 护理学 | 30 | 无 |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组别的专业,最多可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物理/化学/生物”表示三门任选一门即可;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通过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1.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2.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总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0%;
3.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2-22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报名相关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
(2)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简章附件下载,考生本人抄写指定内容并签名);
(3)各类获奖证书(不得超过三项)。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扫描后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考生和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准,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资料上传。
2.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3.学校考核
我校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及综合素养,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组别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且高考总成绩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1)报考第1、2、3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前25000名,其中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官方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名单为准)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即可报考。
(2)报考第4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2.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资格的专业组别保持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3.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组别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安排。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换算成百分制)*15%。
4.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五、其它
1.我校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63636)。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网址:https://www.bkzs.sdu.edu.cn
微信公众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QQ群:589896299(优先选用)
电话:0531-8836478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传真:0531-88564787
E-mail: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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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kzs.ouc.edu.cn/_t458/2020/0611/c7205a290122/page.htm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0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包括:物理学、德语、朝鲜语,计划招生总人数:40人。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对于报考专业有强烈的学习兴趣与爱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2.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合格;
3.分专业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专业报考条件 |
物理学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高中阶段曾获得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
德语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高中阶段曾参加全国英语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果 |
朝鲜语 | 15 |
注:(1)考生需提供证明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证书落款单位为相应国家级学会,如:中国物理学会;
(2)学校可视生源情况对各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6月22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点击跳转报名登录界面)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系统材料:
(1)网上报名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限,建议不超过2000字,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思考、个性特长、取得的成绩及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4)未体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的,有关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考察探究活动相关材料可上传原件扫描件(非必需)。
(5)《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需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经扫描后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三、资格审查及学校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厅反馈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2.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为面试,物理学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3.考核时间和地点
有关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考核安排的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4.公布考核合格名单
学校将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我校综合评价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考核合格的专业保持一致。
2.录取规则。考核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附加分)不得低于2020年山东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提前批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五、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https://zs.sdust.edu.cn/info/1046/30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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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6-12 点击次数: 592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220人,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往届毕业生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6A4B(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6月22日下午17: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hpjbm)。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30元/人。
学生报名应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经学生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中学公章,扫描或拍照后按材料清单顺序依次上传。报名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清单与要求如下:
(1)《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6A4B(含)以上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生仅需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各项奖励证书,不得上传报名条件中未规定的奖励证书),加盖中学公章;
(5)本人亲笔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的《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第五章 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选拔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考生信息,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2.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
(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首次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学校面试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70%,学校面试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占30%。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
3.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6.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6月15日上午9:00到6月22日下午17:00;
2.初审结果查询:7月1日前;
3.学校考核:7月18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
4.入围考生名单公示:7月22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ust.edu.cn/
邮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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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11 点击量: 67747
中国石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2020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山东省招收120名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计划数 |
1 | 070801 | 地球物理学 | 物理 | 8 |
2 | 070901 | 地质学 | 物理或化学或地理 | 8 |
3 | 081402 | 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方向) | 物理 | 4 |
4 | 081402 |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方向) | 物理 | 4 |
5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8 |
6 | 0819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8 |
7 | 081506 | 海洋油气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8 |
8 | 081502 | 石油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8 |
9 | 081306 | 化工安全工程 | 物理或化学 | 8 |
10 | 080102 | 工程力学 | 物理 | 8 |
11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物理 | 8 |
12 | 081504 | 油气储运工程 | 物理或化学 | 7 |
13 | 082505 | 环保设备工程 | 物理和化学 | 8 |
14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地理 | 8 |
15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地理 | 8 |
16 | 050202 | 俄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17 | 030101 | 法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3 |
18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思想政治和历史 | 3 |
说明:
1.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满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将无法被我校录取;
3.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相关学科领域才能表现突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合格(往届生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9A1B及以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之一者均可报考: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获奖等级要求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中国数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中国物理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 | 中国化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 | 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 中国计算机学会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 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注册报名、缴费,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上传材料清单
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1)系统生成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竞赛获奖证书。
(3)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证明材料。
(4)其他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写实性材料或相关佐证材料。
(5)《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本人签名后上传)。
3.上传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中各项内容须逐项如实、完整填写,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逐页经本人签字、中学审核并签字,同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2)论文、专利不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
(3)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考生应自行预览确认,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所有证书、荣誉等获得时间须在我校报名截止之前,报名截止之后获得的证书将不予认可。
(5)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和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6)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及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针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进行审查,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等,择优确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不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系统确认考试、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2.学校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创新潜质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重要参考。
3.资格认定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依据学校考核结果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X×85%+Y×15%
其中,X代表高考投档成绩,Y代表学校考核成绩(满分值换算为750分)。
六、录取政策及专业安排
1.我校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2.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2020年山东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
3.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4.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5.我校综合考虑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其他专业,如其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已录满,做退档处理;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果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将视情况申请转为山东省统招计划。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6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2.材料初审、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7月初,完成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3.学校考核安排暂定7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公示名单:7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最终认定的入选综合评价合格考生名单。
备注:
1.如果以上时间有变动,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报到前务必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2.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我校将对身份证进行仪器验证,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抓紧时间办理。
八、领导和监督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综合评价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存在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九、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3086/19863757305
传真:0532-86981305
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zhaosheng@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https://zs.qust.edu.cn/info/1010/2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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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邮政编码:261500
济南校区: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0014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2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科类 | 专业名称 | 选科要求 | 招生计划 | |
普通类 | 化学 | 化学 | 必选 | 10 |
应用物理学 | 物理 | 必选 | 1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 | 必选 | 10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 | 必选 | 10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 | 必选 | 10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橡胶工程方向) | 化学 | 必选 | 10 | |
材料物理 | 物理 | 必选 | 10 | |
环境科学 | 物理、化学、生物 | 选考其中1门 | 1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必选 | 10 | |
自动化 | 物理 | 必选 | 10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必选 | 10 | |
轻化工程 | 物理、化学 | 选考其中1门 | 10 |
注:最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第十条 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求6A4B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中学公章的《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或6A4B(含)以上证明;
(4)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需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获奖证书,请不要上传其他不相关证书);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撰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本人手写,代笔和打印无效);
(7)《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请拉到页面最下端下载,所填内容要求本人手写)。
第五章 选拔程序与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定,同等条件下具有理工科学科特长及获奖层次更高者优先,最终确定通过初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试:初审结果公布后的考试确认环节中,在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一所学校的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线下20分。
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70%(两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4.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形成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 6月22日23: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完成报名;
2.初审结果查询:6月30日至7月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3.学校综合素质测试:7月18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4.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7月21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报考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费每生30元,面试费每生50元。
第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将上报相关部门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532-88957996
2、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3、招生网址:zs.qust.edu.cn
4、E-mail: zsb@qust.edu.cn
5、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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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sb.sdnu.edu.cn/info/1022/1891.htm
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0-06-11 点击量: 8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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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3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计划类型 | 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
要求 |
卓越教师星辰计划 | 教育学部 | 小学教育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学前教育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教育技术学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东岳学堂计划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卓越班)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英法复语国际人才卓越班)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国际联合培养计划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 化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 30 |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物理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通信工程(与美国肯塔基大学联合培养)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4B及以上),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学前教育专业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二)学前教育以外的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一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主办)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2.二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4日上午9:00至6月22日下午17:00。
第十八条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或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综合评价”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考生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
第六章 选拔程序
第十九条 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以专业为单位依据报名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综合素质档案,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6倍,在一类条件优先的情况下择优确定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学校向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适当倾斜。
初审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对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内容: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学生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质考察。
(二)测试时间:7月18日(具体以考生确认后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时间为准)。
(三)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综合成绩合成
学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学校考核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考加分)÷7.5×70%+学校考核成绩×30%。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20分。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否则视为无效。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四)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男女比例不限。
4.英语专业高考考试语种需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www.zsb.sdnu.edu.cn/
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https://zhaosheng.sdufe.edu.cn/info/1129/1860.htm
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人: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量: 53973
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 号)及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0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50人,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 所属学院 | 招生计划 | 选科要求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 会计学院 | 30 | 无 |
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科技、金融工程、投资学) | 金融学院 | 30 | 无 |
经济学类(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20 | 无 |
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商务) | 国际经贸学院 | 30 | 无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30 | 物理 |
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英语、德语、法语、日语) | 外国语学院 | 30 | 无 |
保险学 | 保险学院 | 30 | 无 |
金融数学 |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 30 | 物理、化学、生物三选一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0 | 无 |
新闻学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5 | 无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35 | 无 |
汉语国际教育 | 国际教育学院 | 10 | 无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体育学院 | 10 | 无 |
注: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报名,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教育阶段至少获得以下任何一项奖励均可报名参加学校综合评价招生:
1.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2.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山东赛区竞赛(联赛)一、二、三等奖,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山东赛区)(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3.“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4.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6月16日至22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hpjbm)。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学生报名应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经学生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中学公章,扫描或拍照后按材料清单顺序依次上传。报名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学生对平台上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学生,由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学生报名材料清单与要求如下:
1.《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素质自我评价、对拟报考专业的认知、入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要求800至1000字,须用方格纸亲笔手写,否则无效);
3.学生获奖证书(学生须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各项奖励证书,不得上传报名条件中未规定的奖励证书,否则无效);
4.学生亲笔填写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四、选拔程序
1.确定初审入围名单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考生信息,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依据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等,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参加学校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向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适当倾斜。学校于7月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2.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日期为7月17日至18日,具体安排及要求于初审入围名单公示结束5日内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及综合素养等。
3.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学校划定学校考核成绩合格线,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7月27日前,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围学生名单与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
入围学生夏季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0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30分,方可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且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2.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学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按“高考总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7.5×30%”计算形成。
3.专业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选科要求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作退档处理。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设有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工作。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6235。
2.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执行。
3.本章程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4.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学校以往有关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25423、81793666、88596191;传真:0531-81793555;邮箱:scd_zsb@163.com;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dufe.edu.cn/。
http://zs.qdu.edu.cn/info/1004/15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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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0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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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章 计划与报名
第十条 招生专业、计划
青岛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设7个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总计划数240名。
学院 | 创新实验班名称 | 专业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数据科学
创新实验班 |
行政管理 | 30 | 不限 |
外语学院 | 语言大数据创新实验班 | 英语 | 30 | 不限 |
生命科学学院 | 巴斯德生物技术创新实验班 | 生物技术 | 30 | 化学、生物选1 |
纺织服装学院 | 科技时尚纺织创新实验班 | 纺织工程 | 60 | 物理、化学选1 |
经济学院 | 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实验班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物理 |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创新实验班 | 软件工程 | 30 | 物理 |
自动化学院 | 智能与系统理工复合自动化
创新实验班 |
自动化 | 30 | 物理 |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综合评定可优先进入学校复试: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第十二条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s://bm.chsi.com.cn/)。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青岛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及其相关佐证材料(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青岛大学及创新实验班的认知、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7.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三条 初试(书面材料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择优选拔确定通过初试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根据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限选物理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入围(约720人);选考科目不限选物理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入围(约720人)。
第十四条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
(一)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750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限选物理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入围(约600人);选考科目不限选物理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入围(约600人)。
(二)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考场,考场内全程录像。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6月17日9:00—6月22日17:00
(二)初审合格名单公示:7月6日。
(三)初审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 7月11日9:00- 7月16日17:00。
(四)综合测试报到时间:7月17日9:00-16:00;报到地址: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博文楼一楼);考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交网上报名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综合测试。报到现场,学校组织有关专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五)综合测试时间:7月18日上午8:00、下午13:00,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7月26日起。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一)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创新实验班)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每人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搭配专业(创新实验班)。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纺织工程专业,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0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特殊类型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70%+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50分)*30%。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
第二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初试阶段:考生需缴纳报名费30元和初试评审费40元。
(二)复试阶段:通过初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三)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中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咨询电话:0532—83780001、83780002~9
学校网址:https://www.qd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qdu.edu.cn
电子邮箱:zsb@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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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dzsc.zju.edu.cn/2020/0610/c3299a2153625/page.htm
浙江大学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依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浙江大学2020年在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全面、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有学科特长的山东省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报名;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
4.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0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3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 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招生学院组 |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19 | 物理 |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 11 | 化学与生物 |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
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 |
注1: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招生的4个专业共用19个招生计划,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共用11个招生计划。
注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网上注册、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22日23:59。
2.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a.《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b.《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c.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以及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或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拍照)件。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合格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数的1:5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7月5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学校考核:我校按招生学院组分别实施综合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面试时间:7月中下旬。考生须全程参加面试,未参加我校面试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和录取。综合面试形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3.公布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7月27日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办法
1.获得综合评价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20年山东省本科普通批次一段线。
2.高考志愿填报: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务必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具体填报时间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填报我校志愿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认定资格和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我校将不予录取。
3.对进档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
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六、其它
1.我校2020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资格认定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入围校考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按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可以在同一个联合学院内中外合作专业之间互转专业,但不能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互转。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生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纪检部门),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